《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最高不允许超出25km/h,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但近日上海警方发现,有不法人员打着“超长续航”“大幅提速”的噱头,将48V蓄电池改为72V,从事着非法改装电瓶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这起案件已抓获嫌疑犯3名,捣毁制售假窝点3处,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相关涉案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全市各区对电瓶车开展市场巡查的过程中发现,虹口某电瓶车行存在销售超标“三无”电池和非法改装电瓶车的可疑行为。4月9日,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在上海和江苏两地捣毁了“三无”电池生产窝点,查获超标“三无”电瓶车电瓶57个、成品及半成品锂电池48个、假冒检验合格证标签800余枚。
经警方调查,这家位于虹口的电瓶车行由嫌疑犯庄某、陈某共同合伙经营。庄陈二人以每块电池2000至8000元不等的价格,从位于江苏的嫌疑犯黄某处,采购大量由黄某私自组装的二手电池和违规生产加工的“三无”电池,再以2500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加价销售给其他电瓶车车行,或是以每台1.5万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收取整车改装费,为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民警陈晓白介绍,嫌疑犯黄某在未获得任何生产加工许可,且未经质量安全检查合格的情况下,自购锂电池、镍片等配件,通过将多个电池板简易串联、封装,自制超国标限制的大容量、大功率的锂电池组。这些电池的核心原件安全风险隐患较大,可能会导致短路、自燃等安全事故。
经警方初步查证,庄某、陈某二人已累计销售改装的超标电瓶车150余辆,上述三人非法改装和生产、销售的“三无”电池金额累计已超1000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处长周佳对上游记者表示,在对外销售此类电池或为他人改装电瓶车的过程中,不法人员往往会以“超长续航”“大幅提速”等为噱头,宣传改装后的电瓶车时速可高于新国标限速数倍,却对“三无”电池和改装后电瓶车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火灾隐患只字不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此类改装电瓶车窝点后,如涉及行政处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如涉及犯罪,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目前,庄某、陈某、黄某三名嫌疑犯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